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2025新澳门2025免费原料网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》(广美﹝2025﹞17号),对拟出租的大学城校区后勤服务保障场地进行了租金评估、可行性论证,现公示拟出租场地情况。公示时间:2025年5月13日至5月19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后勤管理处反映。
后勤管理处:39362117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纪检监察室:39325774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附件:公示(大学城校区超市、美术用品店场地出租).zip (205.11 KB)
后勤管理处
2025年5月13日